皮革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(四)
1.8.3 鉴定方式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、模拟操作等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技师、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。
1.8.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
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:20,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;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:5,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;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3人。
1.8.5鉴定时间
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;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90min;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20min。
1.8.6鉴定场所设备
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;技能操作考核场地应满足鉴定要求,配备手工清洗工具,刷涂、喷涂工具,清洗台,水洗机,干洗机,熨斗,皮革整烫机,皮鞋除臭杀菌烘干机,皮鞋美容机等相应的皮革制品清洗、养护、修饰设备、原料,且安全设施完善、通风条件良好、光线充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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